那个所谓的“二哥”、“三哥”……
他们尝过人肉。
不然怎么会知道什么叫“口感”一样?
“三年前为啥要杀汪梅?”庄岩直接开口,不绕弯子。
“是二哥和三哥动手的。”彭俊龙摇头,“不是我,真不是我……他们是图个乐。
就为了玩,先拿她男朋友的女人下手,完事灭口,再让那男的背锅。
他们还把尸体弄走,就是怕男的乱说话。
没尸首,查都查不到人头上……”
豁然开朗。
庄岩冷笑,眼底涌上一股杀意。
汪梅的死,就是为了取乐?
杀人对他们来说,只是游戏?
你们真该下地狱!
案情清楚了。
汪梅确实是被人害死的,但不是于少洋干的。
于少洋冤吗?
也不全冤。
关键在于,他心里真起了杀念,打算除掉前女友。
只是碰巧,被彭俊龙,还有那两个“哥哥”撞上了。
接下来的事,顺理成章……
所以于少洋逃不掉,至少是个杀人未遂。
雪崩的时候,哪片雪花说自己干净?
的确。
要是当初于少洋压根没动过杀心,没跟汪梅回别墅,没让那俩怪物看见这一幕。
也许,汪梅还能活下来。
不过——庄岩脑子里浮出另一个可能。
就像他一开始觉得,汪梅这女人挺会装,典型的绿茶。
这种人,分手后还追着前男友吵闹,撕破脸,正常吗?
有没有一种可能——
她是被人指使的。
那个“二哥”和“三哥”让她去闹,让她把于少洋引过去。
目的呢?
满足他们那种变态的快感,杀人取乐?
甚至那栋别墅,本来就是为这种事准备的?
也说得通,为什么“二哥”会把房子给汪梅。
因为从一开始,她就是猎物。
只有这样想,一切才合得上逻辑。
那么问题来了——汪梅的尸体,后来去哪儿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