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一个土生土长的佛罗伦萨人,但丁可以说是这间小酒馆的常客了。
虽然所谓的“土生土长”中间还存在着不少疑点,可作为本地人的但丁至少还知道哪里的酒更好喝一点——那些装潢奢华的酒馆都是外地的阔佬们开的,那是专门用来坑外地人和小年轻们的地方。像这种在街边开了十几年还没关门的小酒馆才是真正的好去处。
虽然服务不一定周到,看起来也不够气派,但价格上却实惠得多,酒水也是全的。的确是简陋了一些,不过来这里的酒客们大多也更好说话一点——用维吉尔的话来说就是“更有生活气息”。码头上的工人,做小生意的商人,轮休的城卫……可以说除了那些真正有钱的阔佬们,什么样的人都有可能出现在这里。
甚至就连他的同行,都有可能出现在这里。
“听说东方人有句俗语,说两个人能够认识就是好运气……”
从酒馆老板手中接过一瓶基安蒂,但丁倒了两杯,随手将其中的一杯向着对面的醉汉推了过去。
“朋友怎么称呼?”
“薄伽丘,乔万尼·薄伽丘。”
喝的烂醉的薄伽丘接过酒杯,对着但丁敬了一下。
“好了,你的运气已经用完了,让我一个人静一会……”
“嗯……”
但丁沉吟了一下。
“薄伽丘是吧……你也经常写作?”
“写作?”
薄伽丘楞了一下。
“你怎么知……”
“看这个。”
但丁笑了笑,伸出自己的右手。
由于常年持剑战斗,但丁的手并不像文人一样细腻修长,反而像城卫军一样生了不少老茧——但是在食指和中指的指尖关节附近,两个小小的凹痕却清晰可见。
“速写笔……”
只是看了一眼,薄伽丘便知道这个痕迹是怎么来的了。
常见的鹅毛笔根本留不下这样的痕迹。只有使用那些特意加粗过笔杆的速写笔,并且常年执笔书写,才会在指缝间压出类似的印记——但一般人根本不会使用这种东西,他们更喜欢使用那些可以写出漂亮字体的鹅毛笔来显摆自己文化人的身份。
低头看了一眼自己右手之间的凹痕,又看了看红衣男人的手指,薄伽丘暗自吃了一惊。
他本以为自己写作已经足够勤奋了,可就这块印记来看……面前这个突然跑来拼桌的男人或许不止是他的同行,甚至还是他的前辈。
只看那块凹痕上起的茧子,就足以证明对方握笔书写的时间比他还是长了太多了。
难怪能一眼就看出他的身份。
“呃……不是你想的那样。”
看着正低头观察着右手的薄伽丘,但丁马上便明白对方在想什么了。
“其实我也就是年龄比你大了点而已……好吧,主要还是因为我买的笔太便宜了。”
“笔太便宜?那可不行。”
薄伽丘似乎想起了什么,连连摇头。
“我原来也买过那些便宜货,就是为了图个省钱,但是做工不好的话写的时候是真的能觉出难受来……对于咱们这一行来说这可是吃饭用的东西,千万不能马虎。”
说着话,薄伽丘直接从怀里掏出一杆笔递了过去。
“给,先用我的试试,真的比便宜货舒服太多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