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能就是因为这一点,我才会一直惦记他。
这块肉不吃下去,我就会一直惦记着。
惦记着惦记着,就出事了。
当我找到工作下意识的想给郑枫分享的时候。
当我听到他骂我怎么跟个小孩一样等待夸奖的时候。
当我听着cd脑海里浮现他的脸的时候。
我心想。
完了。
出事了。
这种宛如弱智一样,把情绪寄托在另一个人身上的行为,和那个愚蠢的严柏景又有什么区别。
我和郑枫的开始,本来就是一场相互看上对方屁股的角逐。
然而屁股没吃到,我却想吃到他的心了。
这种游戏的结果一般就是谁先动情谁就输了。
我正烦躁的那几天,也没把严柏景的嘱托忘掉,其实宋煜这个人,挺有义气的,我喜欢。但他也是个傻逼。
你帮他他会记你一辈子,你害他他会咬回来,但是咬完就忘。
宋煜瘦成了一道闪电。
骨瘦嶙峋。
我看到他,忽然觉得,感情这种可有可无的东西,竟然也会致命。
宋煜这些年糟蹋自己的才华,糟蹋自己的人生。
那是他自己的选择,所以这样的结果他也得能承受得住。
事实是,他真的承受住了生活的摧残。
却败在对严柏景那傻逼的思念里。
我本是这个故事里的旁观者。
他俩的事我从来没打算管,因为那是他俩的事,我何必多此一举。
但是那一刻我忽然想到了郑枫。
我很想知道郑枫没有了我,会不会也像这样。
我念头闪过的时候,自己就笑了。
怎么可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