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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千零四十七章 收鹰之前先收蜂(第1页)

第一千零四十七章收鹰之前先收蜂

“去,那肯定得去!”

陈凌放下筷子,笑道:“不过不急着这两天,等周末。这周末咱们都回去一趟,真真也放假,咱们一家子正好回去看看。眼看就八月十五了,也顺道回寨子看看,好久没回去了。”

王存业一听,脸上的褶子都笑开了花:“哎,好好好!是该回去看看了!这都大半年没回去了,也不知道寨子里那几棵老梨树今年结的果甜不甜。”

高秀兰也高兴,给康康擦了擦嘴,眼里泛着光:“是啊,也不知道家里那两间老屋漏不漏雨。还有隔壁你三婶,她家孙子该会跑了吧?”

王素素给陈凌添了半碗饭,轻声道:“是得回去看看。我上个月还梦到寨子后面那口井了,井水还是那么清。”

陈凌心里也动了动。

说起来,风雷镇药王寨,不只是王素素的娘家,那也是他心里惦记的好地方。

前两年在那边山上打野狼、掏蛇洞。

更别提山里那些好东西,野茶、药材……

现在想想,都是满满的回忆。

至于掏鹰崽子?

以前他总想着凑齐“水陆空”的排面,天上飞的,地上跑的,水里游的,都要养个遍。

也不能说集邮癖,啥都想要吧。

就是有了就像凑全。

有了狗群,就想有老鹰队伍。

面对过山黄这样的对手,也能从空中找突破口。

现在经历得多了,反倒没那么急了。

养鹰隼,特别是训好了能看家护院、听话懂事的,那可不像养狗那么容易。

狗你喂熟了,它认你当主人。

鹰这玩意儿,野性大,你得熬它,熬它的性子,熬它的野气。

弄不好,飞出去就不回来了。

看看二秃子就知道了。

这家伙现在整天在农庄上空盘旋,偶尔落下来歇歇脚,吃口肉,跟家里人亲热一会儿。

可它那两个老鹰“跟班”,自由散漫惯了,三天两头不见影子,只有二秃子召唤,或者农庄有啥好吃的,它们才扑棱着翅膀飞回来。

陈凌想要的,是能像二秃子这样,既有猛禽的威风,又能把农庄当家,听话懂事的“看门鹰”。

最好是能从小崽子养起,自己孵蛋,自己喂养,从小建立感情。

那样养出来的鹰,才最亲,也最可靠。

不过这事儿急不来。

鹰巢在高高的悬崖上,掏小鹰崽子得看时机,还得有经验。

“行,那就这么定了,周末回去。”陈凌拍板,“到时候咱们多带点东西,给寨子里的老人孩子分分。”

一家人说说笑笑,一顿饭吃得其乐融融。

……

接下来的几天,陈凌没怎么出门。

东岗那边,央视的记者还在村里转悠,逮着谁采访谁。

陈凌嫌麻烦,只简单接受了一次采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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