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专项检查,受检项目整体工程质量符合相关规范及设计要求,主体结构安全稳固,施工工艺达标,建筑材料合格。
消防安全方面,消防设施配置齐全、运行有效,防火分区设置合理,易燃材料管理规范,疏散预案完备。未发现设计缺陷、生产安全隐患及重大消防安全风险。
项目整体处于安全可控状态,满足正常使用要求。后续将持续加强常态化监管。
落款是集团管委会副主任,安全总监苏维德。
方圆麻了,其他审查人员也有点懵,看着这些材料,不知道该怎么定义这一次的调查对象了。
这苏维德到底是怎么想的?这种文件签完过后都不记得吗?还敢抓着安全生产事故做文章?
什么叫搬起石头砸自己的脚?
方圆翻看着手里的调查报告,沿着结果一致看到了签字的位置,上面不仅仅有苏维德,还有负责这一次质量审查的主管人员,以及专家组成员。
在设计和施工报告材料中,上面的签字更是明确且清晰,所有设计人员与施工工程管理人员都在列。
这还有啥好查的,生产问题就定生产管理人员的责任,设计问题就定设计人员的责任,施工问题就定施工人员的责任,监督问题就定监督人员的责任。
“我提供的这些材料不是为我个人需要承担的责任进行开脱,而是说明我们有完整的责任划分规定。”
李学武重新坐下,摊了摊手看着对方解释道:“我听到了一些声音,说我干扰了调查组取证,影响了调查组的结果判定,甚至歪曲了调查结果和事实。”
他抿着嘴唇点了点头,抬手示意了眼前的这些文件,道:“现在不用我解释了,我影响不了他们取证,也影响不了调查组的结果判定。”
方圆等人其实已经看过前几轮调查组的报告和过程文件了,可以说责任划分的非常清晰了。
现在苏维德反映的焦点是李学武和董文学之间存在某种联系,故意为董文学遮掩违规的事实。
第256章三堂会审
但现在的情况是,红钢集团对安全生产管理工作有具体的责任划分文件,几乎不存在主观判断空间。
李学武所说的影响不了结果,主要体现在这几轮的调查都是由集团向科学院以及相关大学借调的工程专家组成的,调查结果可是需要他们签字负责的。
什么事一旦落实在了签字上,白纸黑字地摆在这,就成了既定事实,需要承担相应的责任。
方圆好像理清了思绪,想了想苏维德到红钢集团任职的时间,好像刚刚卡在这项调查的节点上?
那就是苏维德并没有完全适应红钢集团的这种白纸黑字的管理模式,觉得这些文件就是随便签签?
不知道该判断苏维德是背了锅也好,还是判定他监督管理责任缺失。
如果严格按照李学武提供的这一套管理办法看,就算是苏维德刚担任一天的安全总监他也得负责。
更何况这份调查是在苏维德上任的前三个月呢,他应该有足够多的时间来核查这一调查结果的。
而且让方圆十分不满的是,苏维德在与她的谈话和沟通中从未提及这些办法和相关文件。
红钢集团的岗位和责权划分在他们看来是有先进性的,安全责任从总经理开始承担,一直到个人。
而谁需要承担什么样的责任,都写在了办法里,用不着推诿和扯皮,责任认定标准相当的清晰。
方圆不懂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但她觉得这份办法具有很强的适用性,可以在全国范围内推广实施。
真要是这样,那相关的调查和审查工作真就轻松了许多,用不着判断当事人表述是否诚实可靠了。
“我从未否认我需要承担的责任,我也从未替他人遮掩和消除责任。”
他翻开右手示意了对面几人,道:“如果你们去京城,应该能从集团的材料库里找到去年事故发生以后冶金厂组织的调查报告,上面已经有了结论。”
“是这一份吧。”方圆从手边的文件堆里抽出一份摆在了两人的面前,用手指在上面敲了敲。
“嗯,是这一份。”李学武笑了笑,说道:“这上面有我的签字,作为第一责任人。”
他伸手将调查报告翻开,点了点结论的部分,略过对设计和施工质量调查的内容,手指停在了处理建议上,上面清晰地写着对相关责任人的定责建议。
关于冶金厂时任领导的部分就不用看了,因为这些人已经接受了相关的处理。
关于李学武的部分定的是管理责任,董文学定的也是管理责任,并不存在包庇和推诿现象。
企业的第一责任人,按照管理办法规定,方圆怎么看这第一份调查报告已经足够严肃了。
而且她在来之前,同红钢集团总经理李怀德的谈话中了解到,4号炉的设计问题不应该归咎于董文学或者某些同志。
按照他的说法,红钢集团进行技术引进和革新,是摸着石头过河,没有先例可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