血珠,四千六百颗。
他拈起一颗,心念一动。
面板一闪:【血珠,下品,可兑换四十七点】。
嘶——
陈浩云倒吸一口凉气。
晶骨的下品,两三枚换一点;这血珠的下品,一颗就是四十七点!这还只是末梢细脉的货色,主干上的上品,那得是什么价?!
手一划拉,四千六百颗下品血珠齐齐兑换——面板上的数字跟决了堤似的往上窜,一夜进账,二十一万点。
同样的三个时辰,晶骨那边撑死十万点。陈浩云看着自己微微发酸的手腕,喃喃自语,这买卖……
这手腕子,酸得值!
剔到第七夜,他顺着一条粗脉,摸到了离主干不远的地方。
这儿的血珠,个头大了一圈,颜色深了一分,殷红里透着幽幽的光,像包着一汪火。他小心翼翼剔下一颗,面板一闪——
【血珠,中品,可兑换三百一十点】。
陈浩云的手抖了一下,差点没把旁边一嘟噜全震下来。
三百一十点!一颗中品,顶十几颗下品!
他盯着主干的方向看了半晌。
那儿的每搏动一次,主干脉壁上挂着的上品血珠便跟着轻轻一颤,颗颗有鸡卵大,红得发紫——那得是多少点一颗?
四百?五百?上千?
忍住。他狠狠咽了口唾沫,把视线拔回来,给了自己一嘴巴,主干一碰,全岭皆惊。先在外围剔,剔到它秃——主干的账,留到最后一起算。
话是这么说,那天夜里收工,他绕着主干远远地转了三圈,跟黄鼠狼给鸡拜年似的,看了又看,才一步三回头地走了。
从这天起,老矿工开启了双矿时代。
上半夜,晶骨山,抡镐,挖主干外围的肥厚支脉;下半夜,顺暗道奔血珠岭,挽袖子,剔血珠。白天回万宝集,照样当他的云记东家。
九只阿飘分作两班,四只守晶骨山的老摊子,五只跟着跑血珠岭的新场子——影遁押运,一天一夜能在两矿之间打三个来回。
老营五千熊狼,半数留在晶骨山跟赤髯的大军接着玩捉迷藏,半数悄悄西移,把血珠岭外围的荒山,也趟成了自家的地界。
两边火力的配比,陈浩云是有讲究的。
晶骨山那边,赤髯的大军已经被遛疲了——营塌了三回,悬赏加了五回,搜山的劲头肉眼可见地往下泄。
老营隔三差五出去挠一爪子,专挑红军刚喘匀气的时候挠,挠得他们不松不紧地吊着,走也不是,留也不是。
血珠岭这边,刚开张,要的是静悄悄。
熊狼们按兵不动,三影的迷障也收了神通,只在巡逻队快要撞破暗道口的时候才出手晃一晃——晃完就收,绝不恋战。
一边敲锣,一边蒙被。动静全在东边响,财全在西边发。
面板上的点数,一天比一天吓人。
一千万……两千万……五千万……
这天夜里,陈浩云剔完最后一嘟噜血珠,直起腰,照例看了一眼面板——
数字的最前头,悄没声地多了个字。
他盯着那个字,看了足足十息,然后缓缓吐出一口长气。
从白骨矿场一天几十枚渣子,到一夜破亿的家底;从黑煞都够不着的小矿工,到绿煞在握、九影环伺、两座主矿脉在他镐下予取予求——
百亿。他舔了舔嘴唇,眼睛里晶光血光混成一片,《怒骨莲火》圆满要的那百亿——
照这个势头,真有指望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