它们越来越近了。
“谁手里有明火?一般情况下,这种常年在地下的虫子,都怕明火!”老道忽然喊道。
“我没有,谁有赶紧拿出来。”我摇了摇头,茫然的看着其他人。
“我…我也没有!”
“刚才打火机最后一点气也用完了。”
“难道我们真的要死在这里了吗?”
大家都绝望了。
雪山都征服了。
雪人也战胜了。
然而,竟然面对这些弱小,甚至不到自己指甲大小的虫子,我们却绝望了。
这些虫子比行军蚁还要厉害,活人瞬间就被淹没,连惨叫都发布出来就被吞噬。
一切,几乎在一瞬间就完成,我怀疑我们这些人,根本没办法满足这些蚀骨虫。
“难道真的结束了?”老道的心瞬间冰凉。
“我有!”蓦然间,乐乐的声音响起。
我们所有人的目光都落在她身上。
乐乐拿出长鞭:“我可以做到。”说着,又拿出几张纸。
长鞭在乐乐的手中宛如一条灵活的毒蛇,啪的一声,瞬间抽打在地面上。
地面是石头,这一抽打,立即擦出一些火花,一下又一下,乐乐仿佛不知道疲倦。
没一会儿,火星就点燃纸张,然火焰还是很微弱,根本不足以威胁这些虫子。
“纸不够啊!”我连忙道。
“衣服,把衣服脱下来。”曾警官提醒道。
他一说,我才醒悟过来,连忙把自己上半身的衣服脱掉。
然后扔在燃烧的火苗中,有衣服后,火苗变得旺盛,最终变成一团火焰。
一看有效果,其他人也把自己的衣服扔进火堆里。
瞬间,火光冲天,整个教堂几乎都被照亮。
因为距离很近,没一会儿,我就感觉无比的炎热,仿佛被太阳暴晒。
有一些部位的汗毛都被烧焦了。
不过,明火的确有效果。
如此巨大的火焰,直接拦住这些蚀骨虫。
它们面对明火,完全不敢靠近,有几只不怕死的一靠近就被烧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