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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0411章 苏良外巡民间乡里的卖身葬父(第6页)

若她在为婢期间,能成长为一名厨艺精湛的厨娘或者精于针线活儿,待三年之期结束后,也就不愁吃喝了。

等攒够彩礼,便能找个老实男人嫁了。

其实,这就是很多底层女性的一生。

先做富人婢,后做穷人妻。

苏良若出面给她三十贯钱,反而会让当下的她失去生计,下半辈子没准儿会过得更糟。

不过。

这种“卖身葬父”也要看机遇和运气。

只有碰到某个富人家缺使唤丫头,同时又能拿出三十贯闲钱,才能帮助她。

若无人相帮,此女子还可找当地官府。

不过,官府安葬乃是最低等的安葬方式。

当地官府会将其父亲安葬,不过采取的是流民或无人认领的尸体的安葬方式,较为粗糙。

甚至是多名尸体挤在一个大坑里。

一般有儿女的。

即使砸锅卖铁,也不会让父母享受此等最低等的待遇。

就在苏良准备离开时,一旁传来一道粗犷的声音。

“丫头,爷给你三十贯,不过你必须做婢六年,如何?”说话者,乃是一个一脸横肉的中年胖子。

玉莲抬起头,噙着泪花,道:“这位……大官人,六年……六年太长了吧!”

三十贯。

买下一个丫鬟三年的使用权,其实已经算是捡漏了。

在长清县,一名十六岁以上的女性。

即使去做洗衣、采桑、针线、打杂类事务,一日的价格至少也是五十文。

一个月就是一贯五百文,一年就是十八贯,三年就是五十四贯,六年就是一百零八贯。

花三十贯钱换来一百零八贯的回报,实乃黑心肠。

并且,六年的时间。

不但会影响其正常的成亲生子,还会增大被欺辱、殴打,甚至失身的概率。

这属于赤裸裸的剥削了。

顿时,有围观者看不惯了。

“你也太欺负人了吧!三十贯便想雇佣一个丫鬟六年!”

“朱有胥,街面上谁人不知你朱扒皮的外号,在你家当工,哪个没有被剥削过,有时干了一个月,还要倒给你钱呢!”

“丫头,千万不答应他,此人心坏着呢!有人在他家做短工,干了三日,说好的三百文,他称弄坏了他家的农具,睡坏了他家的床,连大门口门槛的磨损都能栽赃到你头上,最后算了一圈后,你还要给他一百文。”

“丫头,你若答应他,他摧残你六年后,一定会想法让你欠他的钱,没准儿就将你卖到半掩门(暗娼)里面了!”

……

朱有胥大肚子一挺。

“你们要觉得不公平,你们出钱替他葬父啊!老子帮她完成孝道还有错了?”

朱有胥看向玉莲,道:“小丫鬟,你这种情况,别人都觉得晦气,你觉得会有几个买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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