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法国,到市政厅签字和宣誓通常是一场婚礼的重要组成部分。
新人盛装出席,亲友到场。入场的时候,大家会聚到台阶两侧,和花童一起朝新人撒以示祝福的花瓣。摄影摄像更是要在如此重要的人生时刻尽职尽责全程跟拍。相较之下,文靳和贺凛的“领证现场”就显得太过冷清,只有台下坐着的两位证婚人。
贺凛签文件签得很爽快,埋头唰唰几下签完,又赶紧转身去看身边的文靳。结果文靳没动,也转头看向他,甚至还看了好一会,看着看着就把手里握着的笔往桌上轻轻一放。
笔身落到木质桌面上发出“咔哒”一声闷响,搞得贺凛立刻神情紧张,心道不好:不会这个时候了,文靳的理智突然又冒出来抢占上风要反悔吧?
贺凛当然不会知道,早在飞来巴黎的航班上,文靳就已经亲手把自己的理智灌得醉了个彻底,至今未醒。
所以昨晚文靳才能在巴黎睡了个好觉,什么都没想。
但凡一思考,就完蛋。
因为结婚真的是一件需要冲动的事。需要脑子一热,需要情感盖过理智。
所以很多恋爱不久甚至相识不久的人反倒是能顺利地走进婚姻殿堂,而那些彼此相伴太长时间的人最后却很难走入婚姻。
更别说还是两个做了太多年朋友的男人。
水只有烧到100度才能沸腾。
于是文靳只好短暂给自己的意识加上盖子,严丝合缝地把所有理智都捂在里面,烧到情感沸腾,理智作废,才好来陪贺凛完成这场戏梦巴黎。
所以他此时放下笔,不是突然要反悔。
“贺凛,我们先约法三章吧。”
“什么?”
“结婚之后谁做主?”
“你。”贺凛对答如流。
“会听我的话吗?”
“听!”贺凛斩钉截铁。
这种时候,文靳说什么,贺凛大概都会答应,除非——
“谁上谁下?”
“这个再说!”
整个上午发生的一切都像一场幻梦,表现形式应该用电影里的无声镜头。剥离掉所有背景音,人声和对话。还应该用慢放,配手持镜头,摇摇晃晃影影绰绰。
一直到他们签好字,宣完誓,走出市政厅,准备走下台阶的那一瞬间,林舒予突然从Roger的西服口袋里摸出个小小的手持礼花,捏在手中“砰”地一响。
五颜六色的金碎,迎着巴黎冬日的晨光漫天旋转,飞舞,又落去两个青年的肩头。
画面应该从这里开始有声音,尽管一切感知还仍未落回实地,依旧像礼花一样在冷空气中翻飞。
没人知道贺小少爷是如何豪掷千金搞定了巴黎最难订的那家米其林三星。
平时连吃顿饭都必须提前九个月发邮件的餐厅,今天竟然闭门谢客,直接被包场。
一顿饭连餐带酒,吃了快四个小时才结束。菜品五花八门,酱汁眼花缭乱,贺凛却根本不记得自己吃了什么喝了什么。
人在极度亢奋的时候,总有感官是失灵的,比如味觉。
吃完饭,四个人才刚走出餐厅,林舒予和Roger就人间蒸发了,不肯当电灯泡的意思非常明确。
四季酒店的电梯厅前,文靳对贺凛说:“先回去换身衣服吧。”
回到自己房间,换下并不方便更不保暖的正装后,贺凛开始思索怎么把文靳骗来自己房间,或者如何搞到文靳的房间号,好把自己送上门去。
正冥思苦想的时候,门铃响了。
拉开门,换过衣服、拎着红酒的文靳立在房间门外,对贺凛说:“穿外套,跟我出去走走。”
从四季酒店步行到塞纳河岸边大名鼎鼎的阿尔玛桥也不过就是10分钟的路程。天已经完全黑了,沿街暖色的路灯渐次亮起,文靳和贺凛一前一后,安静地走着。
直到顺着步梯下到塞纳河的堤岸边,文靳才停下脚步,随便往河堤上一坐,接着拍了拍身旁的地面,“过来。”